以越惠保22版为例,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理赔:
1.参保人在浙江省内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通过基本医保实时刷卡结算的符合自付及转外自理保障的费用可在医疗机构进行“一站式”结算;参保人在浙江省内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通过基本医保实时刷卡结算的符合乙类自理及住院自费费用保障的费用将通过医保信息系统中的医疗结算数据进行核算,符合理赔条件的,一般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报销款会打入参保人医保卡绑定的银行卡中。
2.参保人按规定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未采用刷卡结算的,可实行零星报销理赔。参保人携带理赔材料前往基本医保参保所在地区、县(市)医保经办场所的“越惠保”窗口进行报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