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可转债上市首日和非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按以下规定: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可转债盘中交易价格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20%(含)或单次上涨或下跌超过30%(含);
首次盘中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
首次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7的,当日14:57复牌;
第二次盘中临时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
可转债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但会被废单,且不能撤销停牌前的申报。
深市可转换债盘中临时停牌规定如下:
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
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30分钟,具体时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复牌集合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