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赔是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规定,在特定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得以免除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拒赔两个字眼,任何客户都不愿见到,但很多拒赔,其实都是在承保时就注定的,很多情况都是客户在投保时存有侥幸心理,对咨询不如实告知,或不了解告知的重要性造成的,遭到拒赔后通常找出各种理由申辩,但往往已经于事无补,由于理赔是履行合同的法律行为,所以保险人在作出拒赔结论时也非常慎重。因此,鉴于拒赔的重要性,只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才予以拒付:
超越保险合同保障范围;
保险合同或附加合同失效;
事实情况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申请投保时告知不符;
故意篡改或伪造相关文件;
投保前所患疾病或先天性疾病;
等待期内所患疾病(自保险合同内规定日期起计算);
超过索赔权时限;
非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