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综合意外险计划中的医疗相关保障限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其中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不予理赔。自2016年6月1日起承保的保单 ,被保险人在北京平谷区所有医院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仍不予理赔,同时,如被保险人在以下医院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也不予理赔: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河南省新乡市中医院、徐州市丰县人民医院、徐州市沛县人民医院、吉林省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吉林省四平市中医医院、湖南省株洲市中医院、湖南省株洲市中心医院、湖南省株洲恺德心血管医院、湖南株洲市株洲县中医院、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医院、河北省保定市雄县医院、河北省保定市雄县第三医院。建议您去往其他区域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