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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臻享百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介绍?

标签: 泰康人寿  保障  保险  年金险  养老年金险  提问人: yinchh0207
共1个顾问回答
保险陈顾问 保险顾问
财经领域达人 保险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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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臻享百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介绍包括投保年龄、缴费期限、保障期限、犹豫期、保证利率、保险责任,具体如下:

1. 投保年龄:0-70周岁。

2. 缴费期限:趸交/不定期追加。

3. 保障期限:长期/终身。

4. 犹豫期:15天。

5. 保证利率:进取型B款投资组合0.5%,稳健型B款投资组合2.85%。

6. 保险责任:

(1)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领取方式: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不得早于60周岁。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保证给付账户价值终身月领(或年领)、保证给付账户价值固定期限10年(或15年、或20年、或30 年)月领(或年领);

(2)养老年金:

A、保证给付账户价值终身月领或年领: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其后每月(或每年)的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则可按确定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如被保险人身故时,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小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保单账户价值,则可按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保单账户价值与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的差额一次性给付,合同终止。

B、保证给付账户价值固定期限10年(或15年、或20年、或30年)月领(或年领),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其后每月(或每年)的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按确定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固定领取期限届满,合同终止。

如被保险人在固定领取期限届满前身故,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小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保单账户价值,则按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保单账户价值与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的差额一次性给付,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注销保单账户,本合同终止。

以上就是关于泰康臻享百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介绍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发布于 2024-07-19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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