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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惠保保险保哪些疾病?

标签: 医疗险  保险知识  保障  保险  提问人: csaicom845

共1个顾问回答
保险陈顾问 保险顾问
财经领域达人 保险规划师

陇惠保针对既往症人群可保可赔,其中,责任一与责任二免赔额分别为2万元,合计赔付限额为10万元,两者报销比例均为20%,责任三对既往症人群按照20%的赔付比例进行给付,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万元。

陇惠保的保险责任:

责任一:医保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并接受住院或其他保险合同约定的治疗、检查,对于该被保险人因此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报销、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居民大病、医疗救助、任何第三方已补偿金额后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责任二:医保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并接受住院或其他保险合同约定的治疗、检查,对于该被保险人因此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责任三:特定药械医疗费用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经指定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诊断并开具处方,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指定医疗机构或指定药店购买和使用符合《“陇惠保”(基础版)特定药械目录》、《“陇惠保”(升级版)特定药械目录》支付范围的特定药械,对于该被保险人因此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特定药械费用进行报销。

特定既往症

指保险合同中载明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前罹患的、被保险人已知或应该知道的有关疾病或症状,包括但不限于:

(1)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长期治疗未间断;

(2)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治疗后症状未完全消失,有间断用药或接受治疗的情况;

(3)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前发生,未经医生诊断和治疗,但症状已经显现足以促使一般普通谨慎人士引起注意并寻求诊断、治疗或护理的病症。

责任一、二约定的既往病症具体病症内容约定如下:

(1)肿瘤: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等)

(2)肝肾疾病: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肝功能不全

(3)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类疾病:缺血性心脏病(含冠心病、心肌梗死等)、慢性心功能不全、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

(4)肺部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5)其他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溃疡性结肠炎、帕金森病

责任三约定的既往病症具体病症内容约定如下:

肿瘤: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等)

关于陇惠保保险保哪些疾病的介绍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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