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首套存量房贷利率,是指2023年8月31日以前,符合首套住房贷款标准且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可以将房贷利率最低下降至LPR不加点或LPR-0.2%。
注意几个关键点:
1、2023年8月31日以前
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贷款发放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
(2)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
满足这两种情况的,都算“存量房贷”。
2、符合首套住房贷款标准
必须是个人住房贷款,符合以下情形都算“首套”:
(1)原贷款发放时,就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的,享受的首套房贷款利率。
(2)买房时家庭在当地无房,但因“认房又认贷”算二套房,如今按“认房不认贷”可转为首套房的。
(3)买房时该房子不是家庭唯一住房,但后期出售了其他房子,该套房因“认房不认贷”,如今是家庭唯一住房。
3、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
即采用“房贷利率=LPR+n%或LPR-n%”的定价形式,其中n的取值是固定的,而LPR会有所浮动,这样房贷利率就会在重定价日之后随参考的LPR浮动而浮动。
以前执行固定利率或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可以向银行申请“定价基准转换”,将房贷利率类型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才能降低首套存量房贷利率。
4、利率降至LPR不加点或LPR-0.2%
利率降低规则大致如下:
(1)2022年5月14日及以前发放的、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最低可调整为LPR不加点。
(2)2022年5月15日及以后发放的、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最低可调整为LPR-0.2%。
若本身就是首套房贷,且执行LPR浮动利率,那么自2023年9月25日起,银行会主动批量下调利率,无需客户主动申请,利率从调整当日起生效。
注意,“二套转首套”、“固定利率转浮动利率”的存量房贷,需要主动申请且银行审核通过后,才能在2023年10月25日开始下调。在10月22日以后才申请的,利率生效时间会更加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