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分红规定:
1、上市公司分红是由股东大会投票决定的,国家政策督促分红是指导性的政策,并不能强制上市公司分红,但可以在其他方面惩罚,例如: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2、最近三年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才能进行分红。
3、上市公司必须在章程中明确分红政策。在分红以前,上市公司需要拟定利润分配的方案,董事会要说明是否制定现金分红预案。进行分红必须出具公告,信息披露分红细则。在公司季度报告中应该说明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4、证监会对不分红或分红少的公司加强制度约束并督促分红,对于主板上市公司分红未达到一定比例的,要求披露解释原因。加强对超出能力分红企业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