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研究生助学贷款可以延期,因为研究生也属于助学贷款的服务对象,助学贷款支持展期。
详细解释:
(一)助学贷款的服务对象
被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者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均可申请助学贷款。符合以下几点条件要求即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助学贷款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信守信、遵纪守法,未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且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内;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等。
(二)助学贷款支持展期
所谓助学贷款展期,即指在校期间考入研究生或专科升入本科教育(必须为全日制教育)的借款学生,可按学制年限办理贷款延期手续。
借款学生一般可以在毕业前30日通过学校向国家开发银行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展期手续(一般需要于申请当年的9月30日前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展期手续,不然过时将视为自动放弃)。之后会按所在学校的财政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贴息。
注意事项:
1、学制超过4年或者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将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2、非应届考上研究生的借款学生通常不能办理展期手续;而如果展期手续未办理成功的话,财政不再贴息,借款学生就需要自付贷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