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终止是指证券交易所依据国家法律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由,撤销或是终止已上市证券的上市资质。
出现以下情况,可能会被终止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同时,终止上市的个股,满足以下条件后,可以重新上市:
1、近三年持续盈利且利润超出3000万;
2、近三年主营业务、执行董事、管理层人员、控股股东均无改变;
3、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需要具有合法的任职资格,不可存有被行政处罚、被处分、被调查等影响就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