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股市场中,终止上市风险提示性公告是上市公司按照证监会规定进行公布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后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或上市公司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解除。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出现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以上情况证券交易所会决定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被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后,会给予上市公司股票三十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可以进行交易。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时间内,出现全天连续停牌的情况。那么,股票的退市整理期会相应顺延。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简称将被冠以“退”字的标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仍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