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融资融券在单笔合同期限内,即6个月内,可以提前还,也可以等到合同到期时再还。
当投资者在融资融券期限内,融资购买的股票获取一定利润,并且已经卖出时,投资者可以考虑提前还;如果投资者融资所购买的股票在期限内处于亏损状态,则投资者可以等到合同到期时,卖出股票再还。
同时证券公司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负债情况、以及维持担保比例进行评估,来确定其融资融券期限,每次融资融券期限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与证券公司进行协商,延长其融资融券期限。比如,标的证券暂停交易,在融资融券期限到期时,还未恢复其正常交易,这种情况下可以延长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