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开通条件:
1、普通证券账户在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少于6个月,即开户需满6个月;
2、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50万元,证券类资产包含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债券、资产管理计划等;
3、测评时间在2年内,要求客户风险测评问卷为C4、C5,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最低风险承受能力者或C1不允许开通;
4、信誉良好,不在公司信用业务“黑名单”库内的个人或机构;
5、非本公司的股东和关联人;
6、符合公司适当性管理的规定,未有不适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
融资: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钱买入股票,并且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融券: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证券卖出去,并且在约定的期限内,买进相同的品种和相等数量的证券还给证券公司并且支付相应的费用。
注意:不是所有股票都能融资融券的,可以融资融券的股票前会有一个“融”字。
股票前有个融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沪深交易所上市满三个月。
2、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
3、上市公司股东人数不得少于4000人。
4、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5、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等。
6、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20%;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