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征信不良记录的方法有三种:
1、还清逾期的欠款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五年,超过五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因此,用户结清逾期的欠款以及罚息后,从还清之日算起,不良记录还会在征信中展示5年,5年以后征信系统自动删除不良记录。
这个方法的两个要点是:
(1)必须还清全部欠款、罚息
(2)从还清之日算起,5年以后不良记录才会删除。
2、向放贷机构或征信中心(分中心)提出异议
征信报告中的不良信用记录不是用户本人原因造成的,比如客户经理录入信息出错、放贷机构上传数据出错、征信中心整合数据出错等,那么就可以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具体流程,以征信中心为例:
(1)向征信中心分中心提出异议,异议反馈到征信中心。
(2)征信中心进行核查,需要对比原始材料,邀请第三方共同协查,甚至司法机关可能需要介入调查。
(3)征信中心将核查的结果反馈给征信分中心。
(4)征信分中心在受理异议申请后的20日内回复异议申请人。
(5)到规定的20日后,异议申请人可到征信分中心领取回复函。
异议处理的结果有两种:
(1)征信中的不良记录与实际情况不同,由征信分中心通知上传记录的金融机构,重新上传正确的记录。上传正确的记录后,征信系统T+1日更新,之前的不良信用记录就更正为正常的信用记录。
(2)征信中的不良记录与实际情况相符合,那么不良信用保持不变。
3、投诉或者诉讼
(1)向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一般30日内会收到反馈。
投诉成功,由以上机构通知征信分中心,征信分中心通知上传记录的金融机构,重新上传正确的记录。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征信分中心修改不良记录。
起诉成功后,由征信分中心通知上传记录的金融机构,重新上传正确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