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照保障期限
重疾险可以分为一年期重疾险和长期重疾险。一年期重疾险的保障期限只有一年,之后如果遇到产品停售或者次年身体状况变差,会出现续保失败,保障中断的可能,并且这类产品的保费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长期重疾险的保障期间通常是几十年,且产品无需每年进行健康告知,同时,投保人在第一年购买产品后,后续每年的保费价格不会有变动。
2.按照赔付次数
重疾险可分为单次赔重疾险和多次赔重疾险。单次赔重疾险的保险合同在投保人患病且承保公司已经进行了赔付后即刻终止,保障随即结束,且此后再患重疾,保险公司不再进行赔付;多次赔重疾险在对重疾进行赔付后,保单保障不会中断,保险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如果后续不幸再次出险,保险公司仍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赔付。
3.按照保障内容
重疾险可分为消费型重疾险、储蓄型重疾和返还型重疾险。消费型重疾险是定期保障,没有保费返还;储蓄型重疾险保障终身,现金价值可逐年积累;返还型重疾险,是保到一定年龄,可以返还所交保费或保额。
4. 按赔付类型
重疾险可分为独立主险型重疾险、按比例给付型重疾险、附加给付型重疾险和提前给付型重疾险。独立主险型重疾险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身故和重大疾病责任两部分,并且两者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各自的保额也是单一保额,若投保人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身故保险公司只给付身故保险金;按比例给付型重疾险会对一些常发生的并且费用较大的重疾险给付相对较高的比例,一般是给付80%,其余的轻症给付20%;附加给付型重疾险有确定的生存期间,它的优势是不会因重大疾病保障的给付而减少死亡保障;提前给付型重疾险,如果被保险人患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以将死亡保额一定比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提前给付,如果身故的话是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部分的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发生重大疾病,则全部保险金作为身故保障,由受益人领取。
关于重疾险的分类的介绍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