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年金保险一般是指商业团体年金保险、职业年金保险、企业年金保险,具体如下:
1. 商业团体年金保险:以团体方式投保的年金保险,属于人寿保险的一种。一般来说,商业团体年金保险是由团体和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只需要领取保险凭证,保费往往由团体和被保险人共同缴纳。它主要是对员工退休后存活期限的不确定性和退休期间经济状况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生活不稳定性的一种保障。
一般来说,商业团体年金保险会要求参保人平安生存至约定的期限或年龄时,才能开始领取养老年金。
2. 职业年金保险:属于事业编制,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需要注意的是,职业年金保险具有强制性,只要是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就必须同时参加职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则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一样的。
职业年金保险一般要求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可以开始领取养老年金。
3. 企业年金保险:属于企业,适用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不过,企业年金保险并不具有强制性,由企业自愿选择是否为员工购买。它的缴费基数也是不确定的,通常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标准,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
企业年金保险要求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可以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可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相关待遇,也可以将自己的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