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保内责任
被保险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部发生的医保内门诊和住院自付医疗费用,可在扣除免赔额(当年北京市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金额)后报销80%,但若是特定既往症人群,则按照40%进行报销,保额100万。
2.医保外责任
被保险人在基本医保定点二级或以上医院普通住院部发生的医保外必需且合理的住院自费医疗费用,可在扣除免赔额(健康人群1.5万,特定既往症人群2万)后报销70%,但若是特定既往症人群,则按照35%进行报销,保额100万,其中,单一药品每年报销上限为30万,单一植体或耗材,每年报销上限为10万。
3.特药责任
包括35种国内特药以及65种海外特药,,被保险人在指定医疗机构,经过专科医生诊断并开具处方,在指定医疗机构门诊或药店购买的35种国内特药,以及在海南博鳌乐城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开具的65种海外特药,分别具有50万保额,并且没有免赔额限制,可按照60%进行报销,但若是特定既往症人群,则按照30%进行报销。
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日前,已患以下5类疾病的,属于特定既往症人群:
1.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原位癌):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2.肝肾疾病:(1)肾功能不全: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肾功能衰竭;(2)肝功能不全:慢性肝功能不全、肝硬化、慢性肝功能衰竭。
3.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1)心脏类疾病:冠心病、心肌梗死、心脏破裂、心脏卒中、慢性心功能不全、慢性心衰竭;(2)脑血管疾病:脑栓塞、脑梗塞、脑出血、脑卒中;(3)高血压:高血压III级;(4)糖尿病:糖尿病伴并发症。
4.肺部疾病:(1)慢性阻塞性肺病 ;(2)慢性呼吸衰竭。
5.其他类疾病:(1)系统性红斑狼疮;(2)再生障碍性贫血;(3)溃疡性结肠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