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师的教龄津贴并不是每个地区都有,还是要参照当地的具体政策。
按照国务院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退休教师每年会有教师津贴,具体如下:
(1)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教龄津贴为3元;
(2)教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教龄津贴为5元;
(3)教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教龄津贴为7元;
(4)教龄满20年以上的最高10元封顶。
每个地区在实行会进行相对应的调整,比如河南省的教龄津贴是按照每一年的增加10元进行累计计算的,工龄30年的教师,教龄津贴可增加到每月300元。但是这个只是针对在岗的教师,对于退休人员是否按照这个标准进行教龄津贴的计算,暂时还没有相关的规定。2014年开始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后采取的是新老办法结合进行养老金的计算,改革之后教师和企业职工采取一样的养老金计算方式,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在2014年前退休的教师都是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老办法计算养老金是按照退休前一个月的工资总额和工龄比例来计发养老金,因为教师工资中既包含了基础工资、职称工资、岗位工资,教龄津贴等工资类别,教龄津贴已经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包含在工资总额中,所以大部分地区在2014年前退休的教师领到的养老金其实已经包括了教龄津贴。
具体退休教师教龄津贴的补发标准还是以当地政策为准,有疑问的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上就是关于2014前退休教师教龄津贴补发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