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其实是指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持有消费金融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并不是什么贷款。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网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33%、16%。消费金融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营业金融机构则是除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以外的所有金融机构。因此,长沙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并不是什么贷款。
不过,由于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有相关的贷款业务,用户申请贷款成功后,征信中显示的放款记录为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此让用户错认为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贷款。
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互联网贷款业务,比如长银五八消费贷、城一代。两款贷款产品均为线上申请,系统自动审批、放款。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这两款产品提供贷款服务,贷款成功后,征信中会显示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放款记录。
以上情况其实比较常见,用户在贷款平台上申请贷款,放款的确实其他金融机构。实际上,贷款平台只提供信息展示,贷款服务均由持牌的金融机构提供。这么说,平台本身是没有金融牌照的,平台的运营公司、合作金融机构具有牌照,那么才拥有放贷资质,否则就是违法放贷。
总结:长沙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消费金融公司,属于非银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