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是一种股票上市审批制度,实行全面注册制之后股票交易规则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对于注册制股票交易规则,投资者可参考以下方面:
1、新股申购规则改变。注册制之后,在申购配售方面,将沪市主板网上投资者新股申购单位由1000股调整为500股。打新市值要求由原来的前20个交易日日均市值在一万元及以上的条件变为前20个交易日日均在五千元及以上。投资者有且只有一次有效申购机会。不管是使用多账户同时申购一只新股,还是单一账户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均是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无效。
2、新股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全面注册制下,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等各市场板块的新股上市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第六个交易日起主板股票实行10%的涨跌幅限制。这意味着新股上市前五日的价格波动增加,投资者需要更加谨慎和理性地参与交易,打新股不再是无风险套利。
3、临时停牌制度优化。全面注册制下,虽然新股上市前五个交易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但有盘中临时停牌制度,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和60%时,会临时停牌10分钟。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4、股票委托方式改变。沪市主板股票新增了2种市价委托方式,包括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加上原有的2种,沪市的市价申报方式扩充为4种。此外沪市主板引入市价申报保护限价,投资者可以设置可接受的最高买价即买入保护限价,或最低卖价即卖出保护限价,将市价申报的范围控制在自己可接受的预期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