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分保指的是分出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临时选择分保接受人,经分保双方协商后达成协议,逐笔成交的一种分保方法。它是保险人有分保需要时,临时和分保接受人达成协议的再保险行为,所以临时分保又可以称作“选择性再保险”或者是“自原再保险”。
临时分保是以一张保单或一个危险单位为基础的,而且是由保险人随意安排,再保险人也可自由接受,所以在业务成交前,双方都是不受任何义务的约束的。同时,临时分保的分保条件也很清楚,再保险可以掌握到业务的具体情况,不会轻易出现责任的累积。它与合同再保险相比,手续费一般也比较低。
临时分保适合那些刚开办的新险种或新业务,还有不属于合同承保范围的业务、合同规定的除外业务,以及不愿放入合同的业务、合同余额业务、需要超赔保障的业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