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太多能提取公积金,但是必须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情形之一。以长沙为例有10种情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
缴存人是所涉房屋中的产权人之一或者共有人,在自筹资金把自住房处理好后,凭相关资料证明一次性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本人或者配偶账户里的公积金余额,提取总额以实际支付资金为准。
2、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
缴存人家庭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以及组合贷款,且还贷状态正常,就可以提取本人或者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给自住房还款,但是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近24个月的还贷额,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具体提取时间以上一年提取时间为准,至少要间隔12个月。
3、无房户支付房租提取
一般指在公积金缴存地没有自有产权住房而是在租房居住,每年都可以将本人或者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支付房租,最多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近1年公积金实际汇缴额。如果上一年已经提取过公积金支付房租,下一年需要间隔12个月才能再次提取。
4、住宅增设电梯提取
如果缴存人的住宅需要自己支付费用加装电梯,可以在电梯装好后,凭身份证明、房产证、加装电梯协议书、电梯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由本人亲自或者是让配偶、子女等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以电梯费用发票为准。
5、离职提取
缴存人自己离职或者是被单位开除等,因为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不会再给缴存人缴存公积金,缴存人可在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后,凭本人身份证、解除关系的凭证等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公积金账户会被注销,到新单位再重新开户。
6、退休、离休提取
缴存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是提前办理退休等,单位也不会再为其缴存公积金,可以在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凭本人的离、退休证原件,以及身份证等资料,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也会被销户不能再开户。
7、低保提取
缴存人家庭是低保户正常享受低保待遇,每半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最低生活保障金,每次提取时间必须间隔6个月,如果是婚前成为低保户则只能由缴存人本人提取,婚后成为低保户除了缴存人本人外其配偶也能提取。
8、出境定居
缴存人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可在注销国内户籍或者以出境定居后,凭户籍注销证明等资料,一次性将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提取出来,同时账户被注销。
9、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
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病造成家庭困难的,可凭患者身份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等资料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或者是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可凭相关部门出具的重大灾害证明等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
10、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缴存人去世或被宣告死亡,可以由法定继承人或受赠人凭相关资料证明,包括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遗赠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等,一次性将缴存人账户余额提取出来,账户同时会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