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深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得知,可转债依然实施T+0交易,只是新规对涨跌幅限制以及适当性准入进行了一些变更,新规规定:
1、沪深两市可转债实行上市首日最大涨幅57.3%,最大跌幅43.3%,次日起实施20%的涨跌幅限制,在上市首日依然实施临停制度。
2、盘中成交价格较发行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者超过20%的,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
3、盘中成交价格较发行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者超过30%的,临时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提示:新规后,在开通可转债权限处增加了两个要求:一是前20个交易日账户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二是需要参与证券交易两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