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成相应数量公司普通股票的一种债券,是结合了债券和股票特点的一种投资形式。
可转债在申购新债时不需要手续费,但在二级市场上交易可转债则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可转债主要的手续费类型为交易佣金,不需要印花税和过户费等。佣金的缴纳比例按照券商公司实际收取标准为准,不同的券商公司收取的标准可能不一样,投资者可以和券商公司协商佣金的收取比例。
不同证券市场可转债的经手费的收取会有所不同,一般经手费券商会算在佣金里,交易时交的是全佣金费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
1、可转债交易经手费按成交金额的0.004%,深市没有起点限制。
2、可转债交易佣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1%收取。
上海证券交易所:
1、可转债交易经手费按照成交金额的0.0001%,沪市起点是1元。
2、可转债交易佣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3%收取。
可转债开通权限条件:
1、要求投资者具有两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验,该时间的计算从投资者名下所有证券交易账户中的第一笔股票交易开始算。
2、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账户中要连续20个交易日的日均资产大于10万元,这里的资产不限于现金,股票、基金等都包含其中。
一般情况下,可转债持有者可以在证券交易界面,委托卖出,输入相应的股票代码,确认转股数量就可以完成可转债转换成股票的操作。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投资者确认的转股数量是债券张数,而不是金额。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可转债交易规则:
1、交易时间: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支持是t+0交易,即当天买入后当天可以卖出,不限次数。
3、最小单位为1手,1手一般为10张,每次买入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在卖出时,不足1手的部分,应当一次性卖出。
4、涨跌幅限制:
上市首日涨幅限制为57.3%,跌幅限制为43.3%,除上市首日外,可转债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盘中设有临时停牌机制,规则如下:
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4:57,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5、强制赎回
正股价连续15-20天高于转股价的130%,公司将以103元的价格赎回。
正股价持续约30天低于转股价的70%-80%,公司必须以101-103的价格来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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