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股票不能融资融券,是因为还不满足融资融券标的股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等。
(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施风险警示;
(七)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所规定:注册制下科创板688开头的股票和创业板300开头股票上市首日进行融资融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