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回售价是指当上市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并达到某一程度时,可转债持有人按事先约定好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债券卖给发行人,因此,可转债回售价是由上市公司定的。
一般来说,当上市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会被回售;当上市公司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包含130%)就会触发强制赎回条款。
比如,某上市公司的转股价是50元时,当其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50×70%=35元时,就会被回售。
同时,当上市公司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会被下调转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