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房贷之后,如果还了两年还不起了,那借款人可以先主动联系房贷经办银行进行协商,看能否进行延期。如果银行允准延期的话,那就可以暂缓一下还款压力了。
如果是因为个人发生重大变故,失去了还款能力,之后都还不起的话,那对于借款人无力承担还款责任的情况,房贷若有担保方,那经办银行应该就会去联系担保人,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而最严重的就是经办银行联系法院将房子进行拍卖,然后用拍卖所得资金来抵扣剩余未还房贷。
如果拍卖所得款项抵扣了房贷之后还有剩余,银行就会将剩余资金退还给借款人;而若拍卖所得款项还不足以抵扣房贷的话,那拍卖所得款项全部抵扣完之后,房贷剩余未还部分仍然需要借款人想办法还款。如果自己实在是没有钱还,那只能尝试找身边的亲朋好友借钱来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