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选购理财产品时,总是要与各种从未接触过的专业术语和金融概念打交道。通过对于理财受害的示例的分析,我了解到通常有四个概念极易被投资者混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隐蔽的银行理财产品与银保产品区别
如果是银行的理财产品,一般认购产品的名称为某某银行第某期人民币(外币)理财产品,还会有理财产品的编号;如果是银保产品,会在认购书中有保险公司的名称保险产品的名称。保险类理财产品与定存理财产品有本质区别,它主要着重的是保障性而非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性这一点,也可以解释为何保险产品在退保时本金受损较大。有的投资者粗心大意,大选购理财产品时,没有认真阅读产品认购书,忽视了理财产品性质,结果遭受了损失。
2.模糊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与到期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概念
银行在推销理财产品时,往往会故意让投资者混淆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和到期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概念。投资者自身也以为推销者口中所说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就是到期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我们来辨明两者的区别。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指在理想状态下,将来可能收获的红利。而到期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指理财产品到期后,投资者可以得到的固定数额。很多银行竞相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诱人的理财产品某商业银行一年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达到15%左右。某商行的一年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22%,但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并不等于到期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去年某国有银行的一款人民币信托理财产品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5%,而到期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仅为1.53%。这其中的差距,如果投资者事前没有弄清楚,将来极有可能蒙受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