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邮储银行向借款人(不含小企业)发放的,以未到期的单位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进行担保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申请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
办理渠道
您可在当地提供公司信贷业务服务的邮储银行分支机构办理。
办理流程
业务受理-初步审核-贷前调查-业务审查-业务审批-存单开立与入库-合同签署、贷款发放
申请材料
借款人申请办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除按贷款项下具体授信品种相关制度要求提交资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复印件;
2、存款证实书为第三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应同时提交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为办理质押贷款而使用其存款证实书的《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使用协议》原件;
3、存款人(存款证实书所有人)委托贷款行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单位定期存单开立委托书》原件,存单开立委托书上应加盖存款人的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4、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预留印鉴或密码;
5、办理贷款所需的其他材料。
贷款期限
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为基准适当浮动。
还款方式
根据销售进度还款,提款期后半年至少还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