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旺铺贷指借款人以本人或配偶拥有所有权的已出租商业物业设定抵押,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贷款。最高可按抵押物业评估价值60%申请贷款,不设上限,不要求借款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证明。
1、借款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3、能够提供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临街商业旺铺作为抵押物;
4、抵押物业已出租并正常经营,租金收入基本覆盖月还款;
5、同意在贷款行开立租赁收入监管账户并接受贷款行监督。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
4、抵押物业的房地产权利证书以及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
5、租赁合同及租金收入证明;
6、贷款用途证明;
7、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1、额度高:最高可按抵押物业评估价值60%申请贷款,不设上限。
2、期限长:最长可达10年。
3、利率低:“转按业务”可享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利率,其他情况可按农业银行政策尊享相应优惠。
4、用途广:可用于购买其他商业物业,归还购置商业物业或其他商业物业产生的负债,亦可用于商业物业装修等。
5、手续简:以抵押物业租金作为主要还款来源,不要求借款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