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汽车贷款是农业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包括个人自用车贷款和个人商用车贷款。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可认可资产作为抵、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还应指定一名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信誉良好的当地居 民为联系人);
2、年龄18(含)到60(含)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3、具有本地户籍证明或有效身份证明;
4、信用记录、收入水平、信用评分符合农业银行相关规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5、能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车首付款,能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
6、符合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1、客户提出个人汽车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银行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
3、签订借款合同
4、办理保险、公证、担保等手续
5、发放贷款
1、期限:最长5年,其中商用车贷款期限最长3年。
2、额度:
自用车:贷款金额最高为购车价格的80%
商用车:贷款金额最高为购车价格的60%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