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发放的用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转业军人等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当地政府委托的信用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人民币贷款。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具有当地城镇居民户籍,拥有固定的住所;
2、年龄在60周岁以内,且身体健康;
3、诚实守信,具备一定的劳动技能,且有还款能力;
4、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应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
5、符合交通银行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效的身份证明;
2、合法稳定的收入证明或经营交易流水等;
3、生产或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证明;
4、再就业优惠证、经街道办和劳动保障部门分别签署意见的贷款申请审核表等;
5、交通银行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对于该产品相关政策,如地方政策与以上内容不一致时,按当地政策规定执行。)
1、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最长3年;
2、单笔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