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包括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以下简称少年儿童)
二、保障时间
缴费次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三、缴费标准
一般少年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70元;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下简称低保)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
重度残疾(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50元)。
四、报销标准
西安少儿医保报销的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总费用)为4万元。(参保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满10年的,从下一年度起最高支付限额可予适当提高)。以下是西安少儿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的详细信息表。
医院等级 | 起付标准(元) | 报销比例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250 | 75% |
一级 | 350 | 65% |
二级 | 500 | 55% |
三级 | 700 | 45% |
起付标准按照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0元;一级医院35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5%,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5%,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5%,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45%。
五、如何办理
» 所需材料
1.西安市户籍
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照片。
2.非西安市户籍
原籍户口簿、暂住证、外出务工证明和长期劳动关系证明。
3.在校学生
集体户口卡(常住人口登记表)、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 办理时间
每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为办理缴费期。
» 办理地点
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 办理流程
1.西安市户籍
城镇居民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照片,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在缴费期内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资格认定、登记及医疗保险费的核定等工作,并在指定银行缴费;
2.非西安市户籍
长期随父母在本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由父母持暂住证、原籍户口簿、外出务工证明和长期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为其办理参保资格认定、登记及医疗保险费的核定等工作,并在指定银行缴费。
3.在校学生
属本市城镇集体户籍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参保登记及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等工作,学校持集体户口卡(常住人口登记表)、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统一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