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在南宁市范围内所有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及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
二、缴费标准
普通学生:30元/年·人;
属于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一、二级残疾人员,政府全额代缴,个人无需缴费;属于二级以下残疾人员,每人每年再给予补助15元。
三、报销标准
医保报销的起付标准为一级300、二级600、三级700,在年内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会降低。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的不同也有不同,从45%到85%不等。
医院等级 | 起付标准(元) | 报销比例 | |
年内第一次住院 | 年内第二次住院 | ||
社区服务机构 | —— |
—— | 85% |
一级 | 300 | 100 | 80% |
二级 | 600 | 200 | 55% |
三级 | 700 | 400 | 45% |
四、如何办理
»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年龄条件已办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享受特殊补助待遇的,还须提供以下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重度残疾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限一、二级);②低保对象:低保证、当期低保审批表或当期低保金发放记录;
» 在校少儿
1.在校学生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参保单位,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办理整体参保缴费手续,做好学生的参保登记和参保信息汇总工作。
2.学校将整理好的学生参保花名册纸质版以及电子版报至市社保局对应的城区管理部。在校学生需向学校提供本人身份证号,享受特殊补助待遇的还需提供相关认证材料。
3.学校确认人数、金额无误后,到指定银行统一缴纳保费。
» 未在校少儿
1.新参保
(1)将须提供的资料和已领填的表格交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审核;
(2)领取缴款单到指定银行各网点缴费;
(3)在参保社区居委会领取专用收据及医保IC卡。
2.续 保
每年9月1日到12月25日,凭参保社区居委会发放的现金缴款单(印有社区名称、姓名、个人编号或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到指定银行各网点缴纳下一年度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