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非本市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市区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大学生。
二、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20元。
三、报销标准
» 门诊报销比例
门诊起付线是200,200元-1000元可报销50%,最高可报400元。超出1000元部分自付。
» 住院报销比例
医院等级 | 起付标准(元) | 报销比例 |
一级 | 200 | 80% |
二级 | 400 | 65% |
三级 | 800 | 50% |
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
住院付了门槛费后,一级医院报80%,一级报65%,三级报50%。
四、如何办理
» 办理地点
未入园入学在当地社保社区办理。
在校的少儿由学校统一办理。
» 所需材料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根据本人身份类别凭相关材料及白底免冠彩色1寸照片,办理参保登记,填报《武汉市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表》。
(一)学生应凭本人户籍资料、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
(二)非本市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市区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应凭父母一方的暂住证、教育部门出示的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