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那么厚的一叠资料,那么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那么莫名其妙的数据和表格,还有那么些密密麻麻的文字——对于不擅长此道的消费者来说,读懂保险合同真是个难事。但是,即使再难懂,保险合同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因为保险合同也是法律合同的一种,必然有法律文件的主要特点。掌握以下几个关键点,您就能玩转保险合同,接下来一一与您分享。
要读懂保险合同,首先要明白何为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又称保单,它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而言,投保人就是广大的保险消费者,只要您买了保险,身份就自然转变成了投保人,而保险人指的则是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
明白了何为保险合同后,在签名确认前,为保障自己的权益,请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只要掌握住关键的几点,读懂保险条款还是很简单的。第一点就是保单条款一定要自己看,不要一味的依赖保险代理人或其他人,避免买了保险后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出了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
要读懂保险条款,必须牢记看保单就是关注权利和义务,比如,每年要交多少保费?每年要交多少保费?保费交几年?不按时交保费有哪些后果?终止合同时自己是否有些损失?投保后有哪些保险利益,也就是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给赔?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赔?
保单条款中有三个重点部分一定要阅读。第一个重点是阅读与“保险责任”相关的条款。比如,该合同所承保的保险范围,特别是关于各个保险责任对给付时间、给付条件和给付金额的描述。
保险条款的第二个阅读重点是“责任免除”条款。“责任免除”条款描述了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各种情况,为了避免索赔时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的麻烦,请事先看清“责任免除”条款,如有异议,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
除了“保险责任”条款和“责任免除”条款,您还应关注自己有哪些义务。如在申请获得相关保险利益或者理赔金之前,有提供资料和如实告知的义务;为了避免保险合同中止或终止,有及时交费的义务。
如果您面前的是一份人身保险合同,那还有几个关键期要特别留意。第一个是观察期,又称为等待期,一般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所致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责任。大部分的医疗保险都有观察期的规定,但意外伤害类的保险没有观察期。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责任期也是需要留意的关键期。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就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了,但在保险合同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和保险责任期就可能不一致了。比如,以上提到的观察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为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人身保险合同中还有两个很给力的关键期。第一个是犹豫期,也叫冷静期,在这段时间内,您若对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一般来说,犹豫期为十天,在部分地区针对特殊群体如老年人客户,犹豫期可能更长一些,具体情况您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
人身保险合同中另一个很给力的关键期是宽限期。在分期缴纳保费的保险合同中,如果分期到期还没有及时缴费,保险公司会给予60天的宽限期限,只要在这60天内及时缴费,保险合同可以继续有效。不过,如果宽限期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要扣除应缴保费。
读完了保险合同,确定已清楚保险合同的重要事项后,别忘了亲笔签上您的姓名,切勿让别人代签名。因为保险公司一般将代签名保险视为无效保单,作出拒赔或退保的处理。另外,代签名也隐含着巨大的道德风险。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留名”那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