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作为人身险领域最有价值的一个保险品类,一旦发生突如其来的重大疾病,它可以为被保险人支付高额医疗费用,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陷入经济困境。那么,购买重疾险,轻症如何选?轻症又如何赔付呢?
一、购买重疾重疾险,轻症如何选?
轻症概念是针对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若干种常见、多发的疾病,在未满足通行的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标准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约定比例向客户提前或者额外给付部分的保险金额,帮助客户尽早安排治疗,舒缓经济压力。
市场上大部分重疾险中都包含了轻症责任,轻症的种类在8种到41种之间。基本上大多数公司的轻症都包括了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轻度脑中风、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较小面积Ⅲ度烧伤(10%)、视力严重受损、单眼失明、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主动脉内手术、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等疾病。从中可以发现,大部分轻症病种都是重大疾病条款中“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的除外责任。
现在业内重大疾病保险基本都含有轻症赔付的责任,同时也有部分公司轻症疾病可单独附加、额外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
挑选轻症病种时,极早期癌症含原位癌、非典型急性心肌梗塞、轻微脑中风和冠状动脉介入术(非开胸)是四个“必选”。因为轻症病种与重大疾病相对应,因此两者的理赔数据也较为相似,上述四种疾病正是大部分保险公司轻症出险的前四名。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查询的多款产品中,非典型急性心肌梗塞和轻微脑中风两项并非所有产品都涵盖,甚至有产品两项均不包括。
二、轻症如何赔付呢?
轻症最高可理赔重疾保额130%。
轻症在保险责任上主要有轻症额外给付、轻症提前给付和轻症豁免保费三种情况。轻症额外给付,或者称之为额外独立的轻症赔付,不占用主险保额;轻症提前给付,也就是说,轻症理赔后,重疾责任(如有死亡责任)会随之下降;另外一种是轻症豁免保费,即,轻症确诊后,不进行理赔,但是未来保费不用再交纳了。
市面上重疾险产品轻症的保额一般为重疾保额的20%。但是,如泰康人寿、华夏人寿、天安人寿等公司还了轻症多次理赔的条款,最多可以理赔5次:每次都赔付20%,或者第一二次确诊轻症,额外赔付保额的20%,后三次理赔30% ,最高可理赔重疾保额的130%。与重大疾病多次理赔的门槛较高相比,轻症多次理赔概率相对较高,并且基本上都没有“组别”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产品的豁免条款有轻症豁免、重疾豁免、全残豁免、身故豁免四种情况,可附加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夫妻交叉互为对方投保的时候较为有用。轻症相比重症和其它情况,获理赔的条件没那么苛刻。轻症豁免条款定义:当发生合同约定的轻度疾病,那么保单剩余各期保险费均不用再交,由保险公司买单,重疾保障利益不变,已有产品增加了被保人轻症豁免和投保人轻症豁免条款。可以发现,与其他三种豁免相比,轻症豁免的门槛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