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的制度逐步完善,很多人在参加工作的时候,单位就会为其购买五险一金。因此, 很多人会有一种感觉,既然有社保了,为什么还要再去花钱购买一些商业保险?有社保还购买商业保险是不是很浪费?社保跟日常的商业保险有什么关系?
其实商业保险和社保这两个话题不是对立的话题,它是一个相提并论,社保非常简单,我们把它说成是雪中送炭。如果我们有社保的人再去选择商业保险,就应该称为锦上添花。社保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已经是一个重要的角色,也是社会平衡的重要保障。
但随着我们医疗水平的发展,许多以前不能够治愈的疾病,现在都能够去攻破,相应的治疗费用也是大大提高。
我们说一个非常简单的话题,在社保基础上去购买人身保险做补充,原因是什么?拿我来说,社保是有起赔额的,从几百到几千,按城市的差异会有不同。就我而言,我的社保起步赔付额是1800元,但是赔付是有上线的,很多人知住院、检查可能有一个起赔额,但也有很多人不知道还有一个上限的额度,这个上限额度在我们这边是20万。
也就是说在这种阶段的价格区间也不是全额报销的,因为有免赔额,免赔额以上有不同的阶梯,不同的比例,它报销的比例也不同。也许我可以报销20万,但在这20万中能报销的只有十几万,那这种就会出现什么呢?虽然有社保,但不是全额报销。
这时商业保险就会体现最大价值。比如甲乙二人,他们共同都有社保,恰巧,都是因为患有恶性肿瘤而住院治疗。那这二人所治疗的费用比如在15万到20万之间。甲非常有远见,在两年前在一家保险公司买了商业型的补充重大疾病保险,假设买的保额是30万。甲和乙同时住院治疗,乙承担的是什么样的压力,甲承担的是什么样的压力?这就可想而知了。
乙既要为自己所承担的住院费用发愁,虽然有社保,但是入院的费用是要自己垫付的,住院押金等费用都要先付。但是在住院期间,很多的药品和治疗费用不在社保的报销范畴内,那就要有一个抉择,要自费药还是要放弃自费药?
那甲他就不一样了,因为甲有保险,他首先拿到30万的理赔金,住院的费用有了。在治疗环节,首先本身治疗费在社保统筹的范围内还有一定的报销,再加上30万弥补,虽然在住院时要去治疗,并且他已经断了收入,但他既没有承担家庭收入断裂的苦恼,也不会出现像乙这种治疗所选择的烦恼。
通过这个示例我想跟大家说,医疗保险是需要的,有了社保以后更需要一些商业性的保险,乃至于重大疾病的保险去做补充。这个应该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