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意外身故或全残
未满18周岁,意外身故(不含猝死)或全残,返还已交保费的150%。
已满18周岁,意外身故(不含猝死)或全残,赔付100%基本保额。
3、81种重大疾病
等待期内,患约定重大疾病,返还已交保费。
等待期后,患约定重大疾病,赔付100%基本保额。
(注:因意外原因引起的重疾,不受等待期限制,赔付100%基本保额)
注: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与重大疾病保险金,仅赔付其中一项。
4、41种轻症疾病(保障至70周岁前),最多可赔付5次。
等待期内,患约定轻症疾病,返还已交保费。
等待期后,患约定轻症疾病,赔付20%基本保额,合同继续有效。
(注:因意外原因引起的轻症,不受等待期限制,赔付20%基本保额)
5、轻症疾病豁免保费
若被保险人患约定轻症疾病,将豁免余期保费,保障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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