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满期保险金:合同期满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
5、身故保险金:18岁之前身故,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18岁之后-福寿金领取之前,在一年内因病身故,我们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与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在福寿金开始领取后身故的,我们按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不包括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
6、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在满18周岁至福寿金开始领取前,因意外导致在180日内身故的,我们按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0%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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