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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涉水前行致发动机受损遭拒赔示例

佚名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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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众多车险附加险中,有一类险种很少有人购买,但在下雨天却很有用,这就是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一般来说,要想投保这类险种,必须先投保车损险。但是申请涉水损失险理赔时,有的车主却会遭到保险公司拒赔。这是怎么回事了?

  示例:暴雨前行至发动机熄火申请理赔却被拒

  去年6月,广州车主李先生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因暴雨突发导致车辆被淹,发动机熄火。情急之下,李先生只好再次打火,尽快逃离险境。但李先生未料到,再次启动汽车后,却造成发动机进水,车辆严重受损。事后,当李先生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却告诉他,这是由于驾驶员处理不当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发动机的损失。

  在得到保险公司回应后,李先生曾质疑保险公司的拒赔很不合理,“如果保险公司认定是驾驶员处理不当,不予理赔,那请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保险事故是人为处理不当造成的鉴定证书。”而该保险公司则始终认为,因暴雨突发导致车辆被淹、发动机熄火,李先生再次打火属于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的发动机损失,保险公司不能予以理赔。

  对此,监管机构相关负责人认为,按照李先生与该保险公司签订的车险合同的规定,因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造成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出险,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排气管或进气管被水淹后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本案中李先生涉水行驶导致车辆熄火后,再次打火属于水淹后处理不当行为;而且,涉水熄火后车主是否实施了再次打火,在查勘定损时,从发动机的损伤情形很容易就能判断,因此,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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