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费分为一次性交纳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
一、一次性交纳保险费:在投保时一次性交纳,交费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约定的保险费交费金额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
二、追加保险费:本合同生效后,在被保险人生存的情况下,投保人可申请追加保险费,经本公司审核同意,本公司将按约定的交费金额收取追加保险费。追加保险费交费金额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
第九条 初始费用
本公司将从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中收取初始费用,每笔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余额将计入个人账户。
一、一次性交纳保险费的初始费用收取比例最高不超过 5%,具体比例载明于保险单上;
二、追加保险费的初始费用收取比例应符合投保人追加保险费时本公司的投保规定,并且最高不超过 5%,具体比例于投保人追加保险费时由本公司载明于保险合同上。
第十条 保单管理费
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后次月起,每月 1 日零时从个人账户中收取当月的保单管理费,保单管理费最高为每月 10 元,具体金额载明于保险单上。
简单来说,这款年金保险保费需要一次性交清,所交保费将由保险公司扣除初始费用后放入万能账户里面复利生息,每个月还需扣除最高10元的保单管理费,如果经济实力一般的用户,还是优先考虑保障型保险,在经济条件更为稳定的时候再考虑万能型、分红型等理财险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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