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人民财险保险公司支公司的2013年的《医疗责任险承保方案》来看,以下情况不在医疗责任险的赔偿责任范围,这里的保险人,一般是指保险公司。
一、下列原因造成的损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投保医务人员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和非执业行为;
(二)战争、战敌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但使用放射器材治疗发生的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四)地震、海啸、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
二、下列情形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的诊疗工作;
(二)临床试验性检查、治疗以及其它不以治疗为目的的诊疗活动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整形美容、体检;
(三)被保险人或其投保医务人员从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诊疗工作;
(四)被保险人或其投保医务人员被吊销执业许可或被取消执业资格以及受停业、停职处分后仍继续进行诊疗工作;
(五)被保险人投保医务人员在饮酒、吸毒或药剂麻醉状态下进行诊疗工作;
(免赔责任情形下接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