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条款中对既往症的规定是什么?
既往症定义可以从“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单示范条款”对疾病定义来看:本契约所称『疾病』系指被保险人自本契约生效日(或复效日)起所发生之疾病。换句话说,既往症就是指保单生效前,以往罹患过、现正罹患中(不管有无看过医生、是否持续就医)的各式疾病,另外若旧保单有因该疾病申请过理赔,就视为已在疾病(既往症),也就不在新保单的保障范围内了。
2、投保后既往症不能保险理赔吗?
这得看情况。如果你投保前,隐瞒了你的既往症,那么即使你的病症在保险的承保范围,只要保险公司有办法举证,该疾病在投保前即有过,则可以不用理赔。或者你在投保后,两年内被保险公司发现你隐匿病情、没有诚实告知,保险公司也可以终止契约并不退还已付保险金。
要想避免既往症不理赔的情况,第一,你要在投保前诚实告知自己的病史;第二,可通过增加保费、额外投保的方式来涵盖既往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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