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财网 >  知识 >  保险

船舶保险的附加险详细介绍

佚名            来源:
我要入驻

  船舶保险的种类众多,最主要的是可以分为船舶营运险、船舶建造险、船舶停航险、船舶修理险、拆船保险和集装箱保险等等,之前我们都为大家介绍过了,详情请将页面拉到最下方点击“船舶保险”的蓝色标签就能够看到全部内容了!今天我们主要来给大家说说船舶保险的附加险,主要是罢工险、运费保险、战争险等等,附加险不能够单独投保,必须在投保了全损险或一切险后才能投保附加险。

  一、罢工险

  险种简介

  罢工险是承保因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参加工潮、暴动和民众斗争的人员,采取行动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对于任何人的恶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也予负责。对各种行动和行为所引起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也由保险公司赔偿。罢工险负责的损失都必须是直接损失,对于间接损失是不负责任的。例如,因为罢工劳动力不足,或者无法使用劳动力对堆存在码头的货物,遇到大雨无法采取罩盖防雨布的措施而遭淋湿受损;因为罢工,没有劳动力对冷冻机添加燃料致使动力中断冷冻机停机,而使冷冻货物遭受到化冻变质的损失等。

  除外责任

  此外,对罢工引起的费用损失,如港口工人罢工无法在原定港口卸货,改到另外一个港口卸货引起的增加运输费用,均属于间接损失,不予负责。 伦敦协会货物险条款中专门有一条罢工险除外条款,明确对罢工、被迫停工、工潮、暴动或民变等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不予负责。但如加保了罢工险则对上述罢工险除外的责任予以负责,并应将罢工险除外条款打上删除印章。

  二、运费保险

  是以船舶因运送货物所收取的酬金为保险标的,它的性质与货物保险、船舶保险不同,因为运费并非是具有实体的物品,而是由运输契约所产生的给付义务。

  险种范畴

  货物的运送方式通常可分为计件运送和租船运送。计件运送通常采用班轮运输,计件取费,由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发提单,到达目的地后,凭单提货。其收取的费用称为提单运费。租船运送对装运的货物收取费用不采取件数计贸,而是以租金计算,称为租金运费。运费的缴纳按时间可分为预付运费、保付运费和到付运费。预付运费是按照一般的运输惯例,不管货主的货物损失与否,皆不退还。保付运费是指,经契约订明,无论货物是否发生危险,有无运到,运费必须照付。保付运费的性质同预付运费是一样的,即货物虽未运抵目的地,只要不是承运人的责任,货主仍须照交运费,只不过保付运费是在事后付的。这样,货物托运人对其支付的预付运费和保付运费具有保险利益。然而,事实上,货主可将这部分运费加入货价内。因此,货主对预付运费和保付运费没有单独投保运费保险的必要。到付运费是货物运抵目的地后货主才会支付的运费。当船舶发生海难,货物遭到损失,运费也会随之发生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船东对他可能收取的运费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到付运费才是运费保险的承保标的。

  投保方式

  运费保险与船舶保险密切相关,船舶保险往往把运费作为费用保障的一个部分来承保船舶的营运损失。因此,船舶本身的承保方式直接影响到运费保险的承保方式。我们知道,船舶的承保方式主要有定期和航程两种。对于定期保险来说,可以作为运费保险的运费有两种:一种是前面提到的到付运费,另一种是预期运费。预期运费是船东预期在一定时期内可能收到的运费。这是估计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经保险人同意后方予以承保,但不能超过船舶价值的一定比例。对于航程保险,只有到付运费才予以承保。伦敦协会保险条款对运费保险采取多种承保方式,有定期运费条款、航程运费条款、运费碰撞条款等等,不同的条款具有不同的运费保险方式。我国的运费保险包括在船舶保险的费用保障内。

  三、战争险

  又称战乱险,包括战争险和内乱险,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的投资因当地发生战争等军事行动或内乱,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各种战争险,包括海运、陆运、空运和邮包战争险。都是承保战争或类似战争行为等引起保险货物的直接损失。

  险种范围

  各种不同运输方式的战争险,由于运输工具有其本身的特点,在具体责任上有些差别,但就各种战争险的共同负责范围来说,基本上是一样的。即对直接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以及武装冲突所致的损失,如货物由于捕获、拘留、扣留、禁制和扣押等行为引起的损失都是负责的。海运战争险在这一条里,多了一个"海盗行为所致的损失",其他战争险,没有这一条。

  各种战争险对敌对行为中使用原子或热核制造的武器所导致的损失和费用,都是不负责的。因为这种原子、核武器的破坏性非常大,造成的损失也是难以估计的,保险公司无法承担。此外,海运战争险对于因执政者、当权者或其他武装集团的扣押、拘留引起的承保航程的丧失和损失是不负责任的。此外,各种战争险的保险期限的开始和终止。同运输险的起讫期限是不一样的。

  负责期限

  战争险的负责期限仅限于水上危险或运输工具上的危险。不像运输险那样都负责仓至仓的责任。例如,海运战争险的负责期限,从货物装上海轮时开始,到卸离海轮时终止;或从该海轮到达目的港的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为限;空运战争险从货物装上飞机时开始到卸离飞机时为止。各种战争险的保险期限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避免危险过于集中,保险公司难于承担。如果战争险负责仓至仓,那么在某一地方发生战争,保险公司在该地的在途保险货物可能积累到一个很大的数额,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就大了。

  战争险的投保方式

  战争险不能单独投保,它作为特殊附加险的一种,只能在投了基本险的前提下投保。它虽然不能独自投保,但对其他附加险而言又有很强的独立性。

  通常,在战争的地方,投资当地的产业链,受到战争破坏设保可获得相应赔偿

  拓展阅读

   船舶修理保险的险种特点有什么
   船舶建造保险条款的简单分析
   关于船舶建造保险的介绍

广告
?x
【原创声明】凡注明“来源:希财网”的文章,系本站原创,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否则,本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