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是退休人员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以及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其中出现了针对不同人群的补贴政策。那么对于2014年之前办理退休的人员来说,他们有补贴吗?具体补贴多少?下面将为大家详细说明2014前退休补贴表。
根据国办发(2015)3号文件附件三规定,对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办理离退休的工作人员,从2014年10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前退休的退休补贴。
过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是按照本人退休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结合工龄按照一定比例计发。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开启改革,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为了衔接好新旧制度的接替,给与不同情况的退休人员相对公平合理的养老金待遇,确保制度改革平稳进行,国家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和退休的时间,将职工们划分为“老人(改革前2014年10月前退休)”、“中人(改革前2014年10月前参加工作)”、“新人(改革后参加工作)”。
针对老人、中人、新人采用不同的养老金计发办法。2014年10月之前退休的老人按照老办法计发养老金。而2014年10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退休中人,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是新老结合,同时使用新办法和老办法“保低限高”,其中新办法包含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在新老办法进行对比后如果新办法的养老金待遇比老办法低,那么按照老办法计发,确保退休中人的养老金待遇不下降,如果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待遇高于老办法,那么按照新办法进行发放。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则是采用新办法计发养老金,也就是基本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
由于过去退休人员的工资基数比较低,而2014年10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老人”是完全按照老办法计发养老金的,所以他们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就跟不上调整办法后其它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办发(2015)3号文件及国办发(2016)62号文件均有规定调整对这类人群增发离退休费。离退休费的计发办法按照离休和退休两种情况,根据退休之前担任的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来确定,具体计发标准如下:看看河北省石家庄数据:2014前退休补贴表(各地标准不一样)
离休人员:行政管理原省部级正职是每月增加1400元,副职1140元;厅局正职每月增加900元,副职730元;正县处级每月增加570元,副职每月增加480元;乡科级及以下每月增加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退休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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