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即社会保险,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建设与完善,能够为参保居民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同时,社保参保缴纳也会有一定的年限要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关于社保缴纳年限不足补缴的讨论,特别是对于那些因各种原因导致社保缴纳中断的参保人来说,他们往往关心能否一次性补缴社保。那么,重庆社保可以一次性补缴吗?接下来小编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详细探讨。
有些人员在退休之前如果达不到最低缴纳年限,会选择进行一次性补缴。但是社保并不是随便就可以进行补缴,有的参保只缴纳了一两年的社保,就准备进行社保的一次性补缴,这种情况是不行的。社保补缴,需满足相关规定才可以实施。接下来,我们看下重庆地区职工社保补缴规定:
一、重庆养老保险补缴规定(职工养老):
1、延长缴费:2011年7月1日及以后(即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批准退休之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2、延长缴费后一次性补缴: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即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11年7月1日及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根据重庆市现行的社保缴费规定来看,职工社保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15年,前提是参保人是在2011年7月以后参保的养老保险。如果,延长缴费满5年之后,依然达不到15年最低缴纳年限,那么这个时候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的费用。
二、重庆医疗保险补缴规定(职工医保):
1、企业职工身份参保:随单位一起参保的职工,如果到退休时医保缴纳年限不足,可以在办理退休月份选择一次性补缴,但是随着社会工资水平的提高,退休时补缴金额要高得多,对于单位和个人来讲,都要多支付一大截。未及时办理补缴的,将暂停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医疗费用要自己承担。
2、灵活就业身份参保: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需继续按年缴费至缴费期满,本人也可一次性缴纳剩余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缴费金额按一次性缴费当月的缴费标准计算。
其次社保有缴纳年限要求,有缴纳年限要求的是社保里面的养老保险跟医疗保险部分。同时,社保也分为职工社保跟居民社保,不管参保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想要到退休领取到退休金,最低需要连续缴纳15年社保。另外,居民医保是没有缴纳年限要求的,而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则需要缴纳满足当地的医保缴纳年限要求才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终身医保待遇,每个地区的要求是不太一样的。目前一般分为两个缴费年限要求,一些地区要求男性参保人需要缴纳25年,女性参保人需要缴纳20年;还有一部分地区要求男性参保人需要缴纳30年,女性参保人需要缴纳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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