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白银期货保证金根据白银期货合约持仓量大小和白银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而有不同的保证金收取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白银期货保证金标准
» 根据合约持仓量的差异规定的白银期货保证金标准
持仓总量(N) | 白银期货保证金比例 |
N ≤30万手 | 7% |
30万手<N≤60万手 | 10% |
60万手<N | 12% |
» 根据合约上市运行阶段规定的白银期货保证金标准
交易时间段 | 白银期货保证金比例 |
合约挂牌之日起 | 7% |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 | 10% |
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 | 15% |
最后交易第二个交易日起 | 20% |
白银期货保证金调整
合约连续交易日累计涨幅达到一定标准时,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白银期货保证金。
» 白银期货涨跌幅度
连续交易天数 | 三天 | 四天 | 五天 |
累计涨跌幅度 | 12% | 14% | 16% |
» 白银期货保证金调整措施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出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措施,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
对同时适用本办法规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其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交易保证金比例中的最高值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