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油期货限仓根据交割月份、交易对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限仓额标准。详细信息如下所示:
(1)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
燃料油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的限仓比例和持仓限额规定(单位:手)
燃料油 | 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一个月 | 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三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 交割月前第二个月 | 交割月前第一个月 | ||||
持仓量 | 限仓比例(%) | 限仓数额(手) | 限仓数额(手) | 限仓数额(手) | ||||
期货公司会员 | 非期货公司会员 | 客户 | 非期货公司会员 | 客户 | 非期货公司会员 | 客户 | ||
≥10万手 | 20 | 500 | 500 | 300 | 300 | 100 | 100 |
注: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双向计算,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期货公司会员的持仓限额为基数。
(2)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与投机交易的持仓实施分类管理,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不受投机头寸持仓限量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