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油期货风险管理制度总共包括五大类,分别是保证金制度、结算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以及强制平仓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
豆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交易所保证金实行分级管理,随着期货合约交割期的临近和持仓量的增加,交易所将逐步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详情前往>>>
(二)结算制度
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三)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允许的日内价格最大波动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豆油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进入交割月份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新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为正常涨跌停板的两倍。详情前往>>>
(四)限仓制度
限仓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持仓的最大数额。详情前往>>>
(五)强行平仓制度
当会员、客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交易所将实行强行平仓:
1. 结算准备金余额不足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2. 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
3. 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4. 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
5. 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